男子山上搭棚开赌场 抽头渔利法难容 DATE: 2025-07-11 06:07:49
案情:2013年11月份,男山赵某在建宁某水电站附近的上搭山林里搭盖竹木棚作赌场,邀请参赌人员利用32张扑克牌进行赌博,棚开收取庄家赌资的赌场5%,从中获利。渔利范某、法难陈某(均已治安处罚)等人负责接送参赌人员,男山岳某负责电话通知参赌人员到赵某的上搭赌场进行赌博和安排参赌人员、赌场工作人员住宿,棚开丁某(已治安处罚)在赌场附近路口放风。赌场2013年11月29日,渔利建宁公安局民警抓获被告人赵某及参赌人员;2014年6月11日被告人岳某经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法难
审理:经建宁法院审理认为,男山被告人赵某、上搭岳某开设赌场并组织他人参赌,棚开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曾经赌博被行政处罚,应酌情从重处罚。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赵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岳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释法:开设赌场罪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虽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但组织他人赌博、提供赌博场所的人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